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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检实践·“三个现场”办案】多维度做实听证现场定纷止争,高质效办理 不起诉案件
时间:2026-09-1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近日,开远市人民检察院先后对一批拟不起诉案件召开听证会,在听证现场充分运用“三个现场”工作法,聚焦矛盾纠纷化解、接受外部监督、精准释法说理,规范行使不起诉裁量权,让司法有力度、有温度。

一是坚持应调尽调,以听证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此次听证的案件为故意伤害、盗窃等轻微刑事案件,办案过程中,检察官始终坚持将矛盾纠纷化解贯穿办案全过程,采取电话听取被害人意见、当面接访当事人等方式耐心开展情绪疏和组织调解。案件均在检察机关的组织下促成犯罪嫌疑人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最大化实现追赃挽损。通过将听证与矛盾化解深度融合,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二是主动接受外部监督,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公平正义。为确保不起诉案件的办理公开透明、公正规范,听证会除了邀请听证员、人民监督员、值班律师参加之外,还特别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场监督。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就案件认定事实、证据采信、法律适用及拟处理意见逐一详细阐述,通过把办案过程、案件处理依据和结果“亮出来”,以“看得见”的方式让公平公正可感可触,切实保障了各方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是实质化开展听证,以证据开示和释法说理提升质效。此次听证会改变以往简单听取检察机关介绍案情的传统方式,引入证据开示环节,让听证从“有形”向“有效”转变,通过逐一出示认定案件事实的核心证据,围绕案件情节、社会危害性、犯罪嫌疑人认罪悔罪表现及矛盾纠纷化解成效开展全面释法说理。在证据面前,犯罪嫌疑人当场深刻反省、真诚认罪悔罪。听证会后,检察官对犯罪嫌疑人开展训诫和法治教育,要求其时刻保持对法律的敬畏之心,知法守法。

下一步,开远市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深化运用“三个现场”工作法,严格落实“应听尽听”要求,把听证质量、效率、效果统一到更加注重到质量上来,把检察听证制度做得更实、走得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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