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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检实践·“三个现场”办案】开远检察:检察听证进村寨,化解矛盾促安宁
时间:2026-09-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9月18日,开远市人民检察院就一起邻里纠纷引发互殴的轻伤害案件,在羊街乡洒子白村活动室召开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会,以看得见的司法公开就地化解矛盾,把听证开成乡村普法教育课堂。

案情回顾:口角之争变斗殴,邻里化身“当事人”

2025年9月28日晚上,王某某与彭某某到同村人家中吃饭,因村集体1万元赔偿款的保管问题发生争吵,进而引发肢体冲突,双方均受伤。经鉴定,彭某某、王某某的人体损伤程度均为轻伤二级。

调解促和:检调联动解心结,双方握手“化干戈”

案件受理后,办案检察官全面审查证据,核实案件前因后果,发现两名当事人是同村乡邻,均无违法犯罪前科,日常关系良好,此次系一时冲动拳脚相向,双方既是犯罪嫌疑人,又互为被害人。如果简单“一诉了之”,不仅会让两人背负刑事案底,更有可能让两个家庭从此结仇,不利于社会关系修复。为缓和双方矛盾,承办检察官联合当地综治中心工作人员组织调解,现场开展释法说理,细致剖析打架斗殴的法律后果,劝导双方放下对立情绪。经过沟通疏导,双方当事人均深刻认识到自身过错,愿意“化干戈为玉帛”,互相谅解并签署和解协议。综合全案事实、起因、危害后果,检察机关拟对二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

听证现场:上门听证释法理,以案普法润“乡风”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案件基本事实、证据审查情况,解读相关法律规定及拟作出相对不起诉的法律依据。针对本案邻里之间冲动打架的特点,检察官开展“以案释法”,剖析小事演变为刑事案件的代价,教育旁听人员遇事克制冷静,依法维权,珍惜乡邻情谊。两名犯罪嫌疑人均承诺今后会自觉遵纪守法,与邻里友好相处;王某某也表示,自己保管村集体赔偿款确有不规范之处,承诺尽快交还村集体。经充分评议,参会听证员一致认为两名犯罪嫌疑人犯罪情节轻微,双方互为被害人,且已认罪认罚、达成和解,同意检察机关拟不起诉意见。

听证会结束后,旁听村民纷纷感慨:“邻里之间吵架千万不能动手,打输打赢都得不偿失。”此次上门听证,不仅是对个案的定分止争,更是一场直面村民的沉浸式法治教育。将听证会开到村民家门口,让村民近距离感受司法公开,有利于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社会氛围。

下一步,开远市人民检察院将继续践行“三个现场”工作法,常态化开展上门听证,把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实到检察办案全过程,以检察履职助力乡村治理,守护和睦乡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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